邮政行业 全力推行“收寄验视章”

导语 12月25日,国家邮政局召开全系统电视电话会议,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积极推广北京、河北、上海、浙江、江西等省(区、市)加盖“收寄验视章”等管理措施,加盖“收寄验视章”规定实施后,检查中如发现未加盖“收寄验视章”的快件,一律视为未进行收寄验视。

  国家邮政局将陆续出台建设标准,加快推进物防和技防建设,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要先行先试;加大宣传力度,尤其要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宣传,引导全社会形成依法用邮、安全用邮的良好氛围。

  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刘君表示,各省(区、市)邮政管理局要按照“谁检查、谁签字、谁负责”的要求,加强对事故易发、多发区域的检查,完善与当地公安、国家安全、海关、安监等部门间的协作机制,认真安排、部署各省(区、市)开展落实收寄验视制度专项整治活动。

  12月22日国家邮政局下发《关于开展落实收寄验视制度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》后,河南、福建、浙江、四川等21个省(区、市)的收寄验视检查已全面展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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